聊城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聊城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提高救助工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