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职工技术协会章程(修改草案)
山东省水利职工技术协会章程(修改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山东省水利职工技术协会是从事水利管理、科研、教育、生产等方面的事业、团体、企业以及有关科技人员管理人员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接受山东省水利厅和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