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农业行政强制裁量标准
宜宾市农业行政强制裁量标准序号强制依据适用情形裁量标准1《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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