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下面几个: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家和各省有关部门都对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作了具体与明确的要求,即所有企业均必须依法参加社
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下面几个: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国家和各省有关部门都对各 项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作了具体与明确的要求,即所有企业 均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政府和被保险人应承当的养老保险义务无法强制履行,职工享 受养老保险待遇权利也不能依“法”得到保障。使得劳动者对法定 根本养老保险失去信心。多年来我国根本养老保险制度国有企业中 组织了实施,而非国有企业从业人员参加根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极 小,收缴率连续下降,除受企业效益影响外,主要原因还是立法滞 后,无“法”可依,导致处分不力,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任意拖欠 根本养老保险费,有的地区根本养老保险出现了赤字运作。根本养 老保险立法的滞后,已经影响到了养老保险事业的正常开展。 根本养老保险基金是广阔企业职工的养老钱,经办机构承当的 是效劳养老保障事业的社会责任。国务院1999年1月公布的《社会 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要求,征收的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 业银行开设的社保基金财政专户。这样虽然保证了基金平安,也保 障了各种待遇的支付,但压缩了基金保值增值的空间。多年来,受 统筹范围的限制,各地的基金支出、结余差异较大,集政策制定、 费用收缴、投资运作、监督查处等权力于一身,权力高度集中,缺 乏必要的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导致社保基金的各种漏损惊人,挪 用情况频频发生, 据有关资料显示,1985年至1993年的连续9年中,有4年 (1985、1987、1988、1989)的养老保险基金各期存款利率均低于通 货膨胀率,1986年和1993年3年期以下的存款利率也低于通货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