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农业实务预习保险原理与农业保险
中级经济师《农业实务》预习:保险原理与农业保险 第三章 农村财政与金融 第三节 保险原理与农业保险 一、保险原理 (一)风险 风险是指某种随机事件发生导致损失
中级经济师《农业实务》预习:保险原理与农业保险 第三章农村财政与金融 第三节保险原理与农业保险 一、保险原理 (一)风险 风险是指某种随机事件发生导致损失的不确定性。风险的含义有三:第一, 是指未来将要发生的损失可能性;第二,风险是与人们的利益相联系的概念,可 能性一旦变成现实,就会造成利益的损失;第三,风险不是指导致损失的随机事 件本身,而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风险的属性:(1)风险的客观性。(2)风险的不确定性。(3)风险的 可测性。可测性是保险人能够经营保险的基础。 风险分类:按风险损害对象来分,可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 和信用风险。 按风险产生原因,可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和经济风险。 按风险涉及范围,可分为特定风险和基本风险。 (二)风险管理 (三)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是指那些在现有条件下可以利用保险的方法分散、减轻和转移的 风险。有四个基本条件:(1)风险必须是偶然的。(2)风险必须是意外的。 (3)风险是非投机行为风险。可保风险是纯粹风险,投机风险是不可保的。(4) 使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并有重大损失可能性的风险才具有可保性。 (四)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