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制度
福州市政府采购失信惩戒制度 第一条 加快推进福州市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按照“守信激励、失信约束”的原则,严厉打击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营造公平竞争、改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