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野酒业与百事可乐公司商标侵权案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7)浙民三终字第7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浙江蓝野酒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开发区南山园。 法定代表人梁永华,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般代理)吴报建、
蓝野酒业与百事可乐公司商标侵权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