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外汇业务工作中全面使用组织机构代码标识的通知》(汇发〖2002〗24号)
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中特殊机构代码赋码业务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