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7条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释义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 和终止 法条内容: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