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旧版普通发票使用期限的通知
关于旧版普通发票使用期限的通知各教职工: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2016年第2号),旧版普通发票使用期限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逾期使用一律无效。已取消的普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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