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地震应急预案
太原铁路局地震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铁路地震应急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铁路抗震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太原铁路局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铁路地震应急能力,高效、有序地开展铁路抗震救灾 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 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破 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 道部铁路地震应急预案》、《山西省地震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原则:铁路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 统一管理的原则。铁路局的地震应急工作在所在地省(直辖市)人 民政府和铁道部的领导下进行。 1.3.2 分级负责原则:铁路地震应急工作实行铁道部、铁 路局、站段逐级负责制。根据地震破坏程度和范围的不同,由相 应责任单位组织协调辖区各铁路单位的地震应急工作。 1.3.3 紧急处置原则:各级铁路运输单位在地震应急期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