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病历制度
门诊病历制度门诊病历记录由接诊医师在患者就诊时及时完成。记录一律用钢笔 (蓝或黑墨水 ) 或圆珠笔书写, 求通顺、 完整、 简练、 准确、 字迹清楚、书面整洁。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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