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服务协议
加工贸易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 代表处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为保障加工贸易申报系统的正常运行,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