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协议之股权质押协议
股权质押协议本股权质押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x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上海市签署。甲方之一:xx,中国公民,其身份证号码:zz;甲方之二:xx,中国公民,其
6-2 股权质押协议合同编号: 股权质押协议 本股权质押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xx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上海市签署。 甲方之一: zz xx,中国公民,其身份证号码:; 甲方之二: xx xx,中国公民,其身份证号码:。 乙方 xx :苏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并有 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 xx“xx” 创业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一家依据中国法律在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 本协议中,xx和xx合称甲方,亦称所有股东,甲方、乙方和丙方共同被称 “”“” 为各方,他们每一方都被称为一方。 鉴于 : 1. xx 本协议签订之日,xx与xx为苏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xx 部股东,分别合法持有苏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5%及5%的股权。 2. xx 苏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并有 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 xx 为保证甲方和/或苏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约履行与本协议同时 签署的《借款合同》、《独家管理顾问与技术支持协议》、《授权委托书》 和《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独家管理顾问与技术支持协议》、《授权 委托书》和《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合称“境内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xx 甲方愿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其各自所持有的苏州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股权作为相关义务方履行境内协议的担保质押给丙方,丙方同 意接受甲方该等质押。 基于上述情形,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国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签署本协议并遵照执行。 1. 股权质押 1.1 xxxx 为担保苏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 1/ 11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