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公约
消防平安公约为实现家家防火,户户平安,把居住出租房屋的防火工作 落实到实处,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有关消 防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特制订本公约,敬请广 大住户群众自觉遵守,并共同监
消防平安公约 为实现家家防火,户户平安,把居住出租房屋的防火工作落 实到实处,减少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 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特制订本公约,敬请广大住户 群众自觉遵守,并共同监督执行: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配合消防平安管理,坚决抵制 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做好“厦门百姓”登记管理。 二、按照消防法规配置消防设施,主动学习有关消防知识,正 确使用消防器材。 三、电动车不得停放在楼梯间、平安出口处,严禁在楼内私 拉电气线路为电动车充电。 四、楼内严禁堆放可燃杂物,严禁随地乱扔烟头。 五、不违章贮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六、不得私拉乱接电气线路,不得使用不合格、破损的电气 产品,不准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杜绝超负荷用电。 七、教育儿童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玩弄电器设备。 八、发现火灾,及时拨打或报警,不谎报火警。 “ 1 1 9 ” “ n 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