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管理办法
辐射防护管理办法 编辑:admin日期:2021-06-0314:02 第一章第一条 总 则 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保障师 生
辐射防护管理办法 编辑:admin日期:2021-06-0314:02 第一章第一条 总 则 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 保障师 生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 染防治法》(主席令第6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 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 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31号令)以及《浙江大学危险化学品 (放射源)管理办法》(浙大发保〔202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精 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大学校内所有涉及放射性 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的人员和教学、实验、科研场所以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监督 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许可登记 第三条“浙江大学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学校辐射安全 与防护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实验室 1 44 第页共页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集,版权归原作者所以 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上传人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