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擅自变更土地承包主体应承担过错责任 村委会诉讼主体资格 0

村委会擅自变更土地承包主体应承担过错责任 村委会诉讼主体资格 裁判要旨 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实行的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政策,第一轮土地承包时的土地承包主体,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依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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