浣溪煤矿特别行动方案[修改版]
第一篇:浣溪煤矿特别行动方案道真自治县浣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 特别行动方案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道真自治县浣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
第一篇:浣溪煤矿特别行动方案 道真自治县浣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 特别行动方案 ○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日 道真自治县浣溪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方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以下简称七条规定、 [2013]68 《贵州省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方案》(黔府办发电号),按照省、市县、的统一安排部署, 20134201231“” 我矿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决定从年月日起到月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 “” (以下简称特别行动),现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特别行动,进一步完善我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杜绝较大以上 事故,有效遏制一般事故,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根据要求我矿成立了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承朗(总经理) 副组长:张成银(矿长)、刘军(总工程师) 成员:李如强(安全矿长)、杨华(机电矿长)、金明建(生产矿长)、申大勇(副总工程师)、张兴忠 (安全员)、刘良交(安全员)、彭应胜(机电技术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矿安监科,张成银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特别行动工作日常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 一深入开展安全思想大整顿和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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