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通知
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通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是上级政府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补充,是联系我县实际制发的长期有效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计划性
全县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通知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是上级政府法律、法规、规章的配套补充,是 联系我县实际制发的长期有效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管理规定。为 进一步加强我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计划性和 科学性,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 管理办法》要求,县政府拟组织编制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现将 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 学发展观,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 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切实把规范性文件建设同改革、发展、稳定的重 大决策结合起来,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 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围绕行政机关全面履行职责、加强社会管理和 公共服务职能,着重选择推动科学发展、保障公民权利、加速改革进 程、调整产业结构、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改善民生、建设生态文明 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从政府工作全局出发,通 盘考虑,统筹安排,科学合理的编制计划,为“两区”开发建设提供 政策支撑,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地法制保 障。 二、立项范围 (一)法规和规章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的; (二)本县实际工作迫切需要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来调整某一社 会关系,且制定的条件比较成熟,并有一定法律法规依据的; (三)已列入年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尚未出台的; 第1 页共 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