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财部、国家计委关于表彰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标题】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表彰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颁布单位】教育部、财政部、国家计委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01-6-5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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