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镇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暨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合同
茶山镇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暨城镇房屋建筑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合同第一条 合同主体1.1 发包方茶山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发包方”),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2 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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