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政业务受理科室:运政科
宁德市水运处(地方海事局)业务办理须知一、运政业务(受理科室:运政科)(一)设立水运企业应提供材料(一式四份)1、申请水运企业的筹建应提供的材料:(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宁德市水运处(地方海事局)业务办理须知 一、运政业务(受理科室:运政科) (一)设立水运企业应提供材料(一式四份) 1、申请水运企业的筹建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组织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企业基本 管理制度);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复印件; (4)申请企业、主要股东资历(申请客运、液货危险品船运输企业至 少一持股25%以上的股东的《水路运输许可证》); (5)主要管理人员花名册、身份证、资历、学历、培训证书、从业 资格证书、用工意向协议(开业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6)申请企业、主要股东资历,银行或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 明文件或其他能说明股东投资情况的文件; (7)企业章程; (8),、; 经营客运的船舶靠泊旅客上下船所需的服务设施的证明文件 (9)企业组织机构图及人员配备情况; (10)企业组织机构材料及安全、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 (11)办公场所证明,系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 (12)购进国内在航船舶还应附原船舶营运证复印件。 2、申请水运企业开业除应提供以上的(1)、(4)、(6)、(7)、(10)、 (11)项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筹建批准文件和筹建许可证原件; 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