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庭开庭调解程序
调解庭开庭调解程序调解室调解操作程序为规范纠纷的调解程序,增强纠纷调解工作公开性和公正性,根据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委
调解庭开庭调解程序 调解室调解操作程序 为规范纠纷的调解程序,增强纠纷调解工作公开性和公正性,根据司法部《人民调 解工作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 规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特制定调解室操作规范如下: 一、纠纷调解前的准备 记录员宣告。纠纷当事人(或代理人)、第三人、证人、有关单位和旁听群众在指 定座位入座。 宣布调解纪律: 1、服从首席调解员(调解员)的指挥,遵守调解秩序; 2、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呼口号; 3、按次序发言,未经许可,纠纷当事人、代理人及其他人员不准随便插话或发言; 4、未经许可,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拍照和摄像; 5、纠纷当事人(代理人)、第三人、证人等在被询问时,应据实陈述、语言文 明,不得相互指责、侮辱或以其它方式进行人身攻击; 6、对不遵守调解秩序、不听劝告的人员,首席调解员(调解员)可以勒令其离开 调解室。 记录员宣布:首席调解员、调解员入座 首席调解员(调解员)宣告:告知纠纷当事人双方在调解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终止调解。 2、申请回避。即遇下列四种情形之一的。a、是当事人的近亲属;b与案件的处理 结果有利害关系;c、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该纠纷的公正解决;d、有其它正 当理由等情形时,首席调解员或调解员应当回避。 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 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2、遵守调解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