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人员管理规定

外部人员管理规定 为全面落实公司外部劳务方法有关规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强化过程管理,使外部劳务管理化、标准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外部劳务队伍的选用 对所有

外部人员管理规定 为全面落实公司外部劳务方法有关规定,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强化 过程管理,使外部劳务管理化、标准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结合本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外部劳务队伍的选用 对所有外部劳务队伍的选用应本着“以我为主、为我使用、为我所 控、合理有序、业绩、注重实力、总量控制、确保质量、增加效 益”的用工指导思想,坚持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禁用外部劳务的主 旨,既充分发挥好自有职工队伍施工生产主力军的作用,又使外部 劳务队伍的辅助功能得以有效表达。所有外部劳务队伍进场前必须 履行招(议)标程序,先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内容包括:队伍 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平安施工许可证、法人委托书等证件及施 工实力、技术水平、施工业绩、机械设备、人员状况和信誉等,确 保拟录用队伍有足够实力完成施工任务。选用的劳务队伍应具备以 下条件: 1、成建制劳务队伍必须具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平安施工许可 证、法人委托书等。 2、信誉好,讲诚信。 3、具有四电施工作业经验,且没有发生过重大平安质量事故。 可 以使用零散劳务人员,并纳入职工队伍管理,特殊岗位的须持有关 证件才能上岗。使用零散劳务人员须按规定签订劳务用工,主要明 确双方的责、权、利。 4、所有劳务人员必须年满18 周岁和在50 周岁以下,身体安康, 适应所聘工作的能力。 5、劳务人员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服从管理,老实守信。

腾讯文库外部人员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