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的使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本制度制定。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的使用管理。第三条 煤业安全指
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的使用,保障煤 矿安全生产,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安措资金的使用管 理。 第三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负责执行本制度,并对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当合理、合法、透明地使用安措 资金,确保使用资金的安全和有效。 第五条安措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 用于其他用途。 第六条安措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守财务制度,进行预算控制和 风险评估。 第二章资金使用申请和审批 第七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当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明确 安措资金的用途和预算。 第八条煤业安全指挥中心应当按照程序提出资金使用申请, 并附上支出依据和预算。 第九条安措资金使用申请应当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煤 业安全指挥中心领导审批。 第1页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