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市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工作制度
烟市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科学、民主、依法进行城市规划决策与审批,提高规划审批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烟台市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烟台市城市规划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