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物流规范及温度要求
冷链物流规范及温度要求一、食品冷链物流中各类商品温度要求: 1、冷却畜禽肉、冰鲜水产品、植脂奶油蛋糕、配餐、果汁、酸(>0℃—-4℃) ①冷冻畜禽肉水产品、冷冻果汁、冷冻饮品、冰蛋、速冻蔬菜、冷冻
冷链物流规范及温度要求 一、食品冷链物流中各类商品温度要求: 1、冷却畜禽肉、冰鲜水产品、植脂奶油蛋糕、配餐、果汁、酸(>0℃—-4℃) ①冷冻畜禽肉水产品、冷冻果汁、冷冻饮品、冰蛋、速冻蔬菜、冷冻调制食 ≤—18℃ ②冰淇淋≤-23℃—--25℃ ③金枪鱼≤-50℃ ④运输温度≤—45℃ 2、蔬菜、水果、巴氏杀菌奶、冷藏鸡蛋、蛋液、调制熟肉、冷藏盒饭、含 奶蛋糕、蛋糕胚、豆制品(>0℃-—7℃) 蔬菜、水果中不同品种有不同的贮藏适宜温度,如: ①大白菜、土豆为0℃—15℃ ②番茄分前、中、后期适宜温度 ③苹果为-1℃~2℃ ④发酵豆制品除外 以上是201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88-2007 《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中划分的各类商品温度要求。 二:食品冷链中几个需要规范的操作温度波动控制范围 冷冻冷藏食品生产加工过程运输(包括食品原料采集)各环节温度控制,由 于环境变换,交接需要,温度会有起伏波动,需要统一操作规范: 1、冷冻食品冷链名义基准温度为—18℃以下 ①运输过程温度的回升限度为-15℃,并要求尽快降至—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