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一、教研室的建制1、教研室按学科性质相近和便于科学管理的原则设置, 属学院领导。教研室的设置或调整由学院提出,教务处审核, 报学校指认后实施。2、教研室设主任一人,在学院的领导下,全
学院教研室工作职责 一、教研室的建制 、教研室按学科性质相近和便于科学管理的原则设置, 属 1 学院领导。教研室的设置或调整由学院提出,教务处审核, 报学 校指认后实施。 、教研室设主任一人,在学院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教 研室 2 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教研室规模,一般十人以上的 教研室可 设副主任一人,协助主任工作。 、每个教研室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人,一般应有一 名教 35 授或副教授。条件不具备时,应由相近课程的教师合并 成立教研 室。 二、教研室主任的条件与聘任 、教研室主任的基本条件 1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有较 (1) 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副高及以上职称, 教 (2) 学能力强并有一定的教研成果,能掌握课程群发展的动态。 、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与组织工作能力。 (3) 、教研室正、副主任的产生,是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 的基 2 础上经考核后由院分管教学的领导聘任,并报人事部门、 教务处 备案。教研室主任每届任期年,可以连任。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