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
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 民事审前程序是整个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事诉讼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样是建设以庭审为中心的现代化民事诉讼程序结构的重要基础。在我国较长的一段时间里,理论和实务界普遍存在着
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 民事审前程序是整个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 是民事诉讼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样是建设以庭审为中心的现 代化民事诉讼程序结构的重要基础。在我国较长的一段时间 里,理论和实务界普遍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从而直 接影响着民事审判的公正和效率。在新的司法理论的影响之 下,世界各国日益重视对审前程序的改革和完善,两大法系 的民事诉讼活动从原来偏重开庭审理转向审前准备与开庭 审理并重,且日益相互借鉴、趋利避害,呈趋同的特征。本 文通过对两大法系民事审前程序的比较研究,从我国民事审 前程序在立法滞后性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入手,分析其中之 弊端不症结,并对其完善提出解决办法,通过系统化的研究, 以期对今后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构建有所裨益,实现效益和 公正的价值目标。 一、民事审前程序的概述 (一)民事审前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在实行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模式的国家曾对于审前 程序有不同的说法,其中第一种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进入 开庭审理之前所进行的一系列的诉讼活动〔1〕。另一种含 义是指为了使民事案件达到开庭适合审理的目的而设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