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水产养殖服务中心章程
乡水产养殖服务中心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孝南区**乡水产养殖服务中心。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
乡水产养殖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孝南区**乡水产养殖服务中心。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 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 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推动全乡水产养殖的全面发展,满 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水产养殖的需要,逐步构建新型农村公益 事业服务体系。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孝南区民政局;本单位 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乡人民政府。 第五条本单位住所地是湖北省XX市孝南区**乡人民政 府大院内。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孝南区**乡水产养殖服务中 心法人代表。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推荐理事和监事; 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