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监事会监督程序
第五章 监事会监督程序第一节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或按监事要求召开。监事要求召开临时监事会的,是否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决定。但经三分之一以上监事附议赞同的,临时监事会必须召开。
第五章 监事会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