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程施工合同(三)
供水工程施工合同(三)十九、争议的解决 44 争议调解 44.1 争议的提出 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对监理人作出的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任一方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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