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生产件批准流程
供应商生产件批准流程1.目的为加强供应商的动态管理,对供应商提供物料和服务的动态控制及综合评价,使供应商能按时按量为我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促进与供应商的共同进步。2.范围本流程规定了供应商生产件批准的
YM/d-7.4-03-04 体 供应商生产件批准流程 1.目的 为加强供应商的动态管理,对供应商提供物料和服务的动态控制及综合评价,使供应商能按时按量 为我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促进与供应商的共同进步。 2.范围 本流程规定了供应商生产件批准的适用范围、提交的要求及批准的状态; 本程序适用所有向保定屹马公司供应A类、B类物料的供应商。 3.术语和定义 3.1术语与定义见《供应商管理规定总则》 4.职责和权限 4.1研发部负责对供应商进行生产件批准,并对供应商所生产的物料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的结 果判定供应商是否进行生产件批准提交,按几级标准提交; 4.2质检部协助研发部完成对生产件样件的确认;必要时,实验室负责对生产件样品进行测试。 5.内容 5.1生产件批准提交的时机 5.1.1新的零件或产品(即:以前未曾提供给顾客的一种特定的零件、材料、或颜色); 5.1.2对以前提交零件的不合格处进行纠正后提交的零件; 5.1.3由于工程设计、设计规范或材料的改变而发生的产品变化; 5.1.4使用新的或改进了的工装(易损工具除外)、模具、铸模等,包括附加的或替换用的工装; 5.1.5对现有工装或设备进行翻新或重新布置后进行的生产; 5.1.6把工装或设备转移到不同的生产场地或在一个新的生产场地进行的生产; 5.1.7分包零件、材料或服务(如热处理、电镀)的来源(二级供应商)发生了变化,从而影响顾 客的装配、成型功能、耐久性或性能的要求; 5.1.8工装在停止批量生产达12个月或更长时间后重新投入生产; 5.1.9生产过程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后进行的生产。 5.2生产件批准的生产过程要求 5.2.1用于PPAP的产品必须取自于稳定的生产过程; 5.2.2该过程必须是1小时到8小时的生产,生产数量至少为300件连续生产的部件。除非研发部 另有规定; 5.2.3该过程必须在生产现场使用与正式生产时同样的工装、量具、过程、材料和操作工进行生产。 5.3生产件批准提交要求 5.3.1生产件批准(PPAP)检查清单 供应商提供本次提交报告的内容。 5.3.2产品工程批准的设计记录 供应商必须具备所有的可销售产品的设计记录,包括:部件的设计记录或可销售产品的详细信息 (CAD、CAM数学数据,零件图纸,规范等)。 5.3.3产品工程批准的工程更改文件(如果有) 12 每天进步一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