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件的制造及热处理
管件1制造及热处理1.1管件的制造1.1.1管件可采用弯曲,挤压,推制,模压,机械加工等冷加工或热加工方法成形,但成形方法应做到使管件不产生有害缺陷.1.1.2合同允许采用锻轧筒体或棒材制造管件时,
管件 1制造及热处理 1.1管件的制造 1.1.1管件可采用弯曲,挤压,推制,模压,机械加工等冷加工或热加工方法成 形,但成形方法应做到使管件不产生有害缺陷. 1.1.2合同允许采用锻轧筒体或棒材制造管件时,可以采用锤锻,压锻,穿孔, 墩锻,轧制等成形制造方法.锻制筒体或棒材应逐件进行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和 超声波探伤等检验以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要求. 1.1.3采用锻轧棒材通过机械加工方法制造管件时,其公称尺寸仅限于小于或等 于DN100,且不得用棒材直接经机械加工方法制造弯头,三通和四通. 1.1.4制造工艺应保证管件在成形时,其圆弧过渡部分外形圆滑. 1.1.5管件端部应加工坡口,其尺寸和形状应符合图12和表16的要求. 1.1.6管件焊接端部过渡部分的最大包络线应符合图13的要求. 1.2管件的热处理 1.2.1采用冷加工成形的管件,成形后应进行消除应力的热处理. 1.2.2采用热加工成形的管件,对铬钼钢和不锈钢材料,应进行热处理;对碳素 o 钢材料,其最终成形温度低于750C时,应进行热处理. 1.2.3材料热处理方式见表17,管件的硬度值应符合表18的要求. 1.2.4奥氏体不锈钢管件热处理后应进行酸洗钝化处理. 2检验 2.1管件的外观检查 7.1.1外观检查应逐件进行. 2.1.2管件的表面应光滑无氧化皮. 2.1.3管件上不得有深度大于公称壁厚的5%,且最大深度不得大于0.8mm的结 疤,折迭,轧折,离层等缺陷. 2.1.4深度超过公称壁厚12%或大于1.6mm的机械划痕和凹坑应予去除. 7.2管件的形状和尺寸检查 管件的形状和尺寸应逐件检验,并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和6.1的要求. 2.3管件的硬度检验 对碳素钢和奥氏体不锈钢管件,每批应抽3%且不少于2件做硬度检验,结 果如有1件不合格,应加倍检验,若仍有1件不合格,应逐件检验.对合金钢管 件应逐件进行硬度检测. 2.4管件的无损检测 2.4.1对下列产品应逐件进行磁粉或渗透检测: a)碳钢,不锈钢材料的三通,四通; b)合金钢材料的各类管件. 2.4.2检验按JB4730标准的规定,Ⅰ级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