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合作协议报告
产学研合作协议报告 产学研合作协议报告篇1 1、甲乙双方可派人到对方互访、交流和进行业务学习,双方均应向对方人员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双方通过各种形式,不定期举办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论坛、学术讲座
产学研合作协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