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利益衡量方法在行政确认判决中的适用

论利益衡量方法在行政确认判决中的适用 【摘 要】情况判决是行政确认判决的一种特殊形式。利益衡量方法是一种法解释方法论。在情况判决中引入利益衡量方法对于妥当解决行政纠纷,兼顾和平衡案件中各相互冲突

16 第页共页 论利益衡量方法在行政确认判决中的适用 【摘 要】情况判决是行政确认判决的一种特殊形式。利益衡量 方法是一种法解释方法论。在情况判决中引入利益衡量方法对于妥当 解决行政纠纷,兼顾和平衡案件中各相互冲突的利益,维护行政秩序 具体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行政确认判决;情况判决;利益衡量 一、关于情况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通过的《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57、58条的规定,行政确认判决形式得以确立。该解释第57条规 定: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 回诉讼请求的,可以做出确认其合法或有效的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人民法院应当做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的判决:1、被 告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 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的内容的;3、被诉 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无效的。第58条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 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造成重大 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做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责令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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