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温政办〔2007〕56号二○○七年五月十一日1 总则1.1 编制目的保证民用航空紧急事件处置工作正确、快速、有效进行,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各类民用航空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
民用航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