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注释格式

《中国法学》注释格式总则 (一)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独著类书籍无需在作者名称后加“著”字;非独著类书籍,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应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二)文中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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