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行业-10纺织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精品

附件10:纺织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纺织企业(包括纺织企业和纺织服装服饰企业,即棉、麻、毛、丝、化纤等各种原料,以及与纺织相关的生产加工作业和经营的企业)编写更为详细的安

附件10: 纺织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试行)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纺织企业(包括纺织企业和纺织服装服饰企业,即棉、麻、毛、丝、化纤等各种原料,以及与纺织相关的生 产加工作业和经营的企业)编写更为详细的安全隐患查报标准,并依照此通用标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归类上报。 当标准中引用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发布新的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版)时,均适用于本标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基础管理类隐患 隐患类别 隐患内容 依据说明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第七条:应取得营 未取得营业执照 业执照 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文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号)第十三条;《建 件或备案凭证 119 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号令)第二十四条 1.1 资质 1.1.1 缺少资 未取得防雷装置竣工 24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 号)第十七条:应通过防雷装 证照 质证照 验收文件 置竣工验收。 “”36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新、改、扩项目未取 企业新、改、扩项目应取得安全生 号):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所规定的 “” 得安全三同时批复 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备案意见书、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安 文件 “” 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备案意见书等安全三同时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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