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制度
林业局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规范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