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工作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工作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务安排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及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教学管理与运行实际情况,特
2024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安排工作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务安排工作,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 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及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 院教学管理与运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任务安排 1. 各系部必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得随意变更。若确需调整,由系部填写 《实施性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审核,报分管院长批 准。 2. 各系部安排教师教学任务时,必须结合教师的专业方向、专长及以前任课情 况,安排每位教师相对固定地承担2-3门课程的教学任务。由各系部负责审查开课 教师的资格。 3. 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同时段任课数不超过3门,新开课不超过2门,周 课时最高不得超过____节;工作不满三年的新教师任课不超过2门,周课时最高 不得超过____节;具有硕士学位的见习期教师,可在“传帮带”指导老师的指导 下,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周课时最高不得超过____节,或承担部分实 践教学指导工作。 4. 系部处级干部每周工作日内兼课原则上不得超过6课时;具有教师专业技术 职务的院系部行政人员(系部处级干部除外),每周工作日兼课不得超过4课时。 5. 课程教学任务按课程性质归属开课系部承担,由开课系部统一协调安排任课 教师。各系部要聘请企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能工巧匠担任 专业实践课程的教学或实训指导,全职外聘兼职教师周课时最高不超过____节。 6. 经学院职能部门的测评或考核,对教学态度或教学质量差、经常发生教学差 错、造成严重或重大教学事故的任课教师要限制其教学任务课时数,直至停止安 第1页共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