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释义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释义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释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保 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定本规范。 【释义】本条是对《规范》制定依据和目的的规定。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餐饮业经营者(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和集体用餐 配送单位,但不包括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的食品摊贩。 【释义】本条是对《规范》适用范围的规定。 《规范》所调整的对象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两大类。食品摊贩(如小吃摊) 因无固定加工和就餐场所,在场地、设施等卫生条件方面有可能达不到固定场所的餐饮业的 要求,因此不适用于本《规范》但经营者在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管理、个人卫生等方面可参 照《规范》中的有关要求开展自身管理 。 第三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释义】本条是对《规范》中有关用语的解释,共有11项。 (一)餐饮业: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 品、消费场所和设施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包括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 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 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早点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和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 啡厅、茶室等。 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 单位。 1 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