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附件2:医疗美容诊所基本标准 一、床位:至少设有美容治疗床2张,或手术床1张及观察床1张,或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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