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应急管理局“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平罗县应急管理局“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第一条 进一步建立健全程序严密、制约有效、运转协调、集体领导、科学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