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管理制度汇编样本
富顺职业技术学校履行学分制管理实行细则(试行)第一条 学分制实行对象 自 级秋季起招生学生试行学分制教诲教学和实训管理制度。第二条 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对于在三年内未修满学分
富顺职业技术学校 履行学分制管理实行细则 (试行) 第一条学分制实行对象 自级秋季起招生学生试行学分制教诲教学和实训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三年。对于在三年内未修满学分,不能达到毕业规定学生 装,容许其长学习时间,长时间最多为两年。 第三条学分登记办法 (1)学分登记职能部门:学分拟定、登记和发布由辅导处负责,经主管 教学校领导审批。 (2)必修课、限选课学分登记:课程设立中必修课、限选课(涉及不独 立开设实验、实训、实习课)学分计算,由任课教师每学期结束后向辅导处提 供书面“学生成绩册”,分班级、学号及姓名按百分制分别报送平时成绩、期 末总评成绩,由辅导处对考核成绩合格学生按该课程每学期周学时数并登记学 分。 (3)任选课学分登记:课程设立中任选课,由任课教师每学期结束后按 教学班向辅导处提供书面“学生成绩册”,分班级、学号及姓名按百分制或级 别制分别报送考试考核成绩,由辅导处对考核成绩合格学生按每门课程课前规 定学分数登记学分。 (4)军训、入学教诲、毕业教诲、公益劳动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考核, 向辅导处提供考核成绩,辅导处对考核合格学生按每周1个学分登记学分。 (5)集中进行实习、独立开设课程设计等,由任课教师向辅导处提供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