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庐设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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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住宅设计细则 第一部分 住宅设计统一技术措施 一. 总平面设计 1. 间距 1.1 建筑平面搭接错位时,h值(净尺寸)不宜大于2.4m,以免影响采光。 2. 消防 2.1 总图中应做好消防车道及消防车登高面设计,注意人车分流;当消防车道下 面为地下室时,结构应考虑消防车总重300KN荷载。 2.2 登高面 2.2.1 登高面宜在用地红线内解决,条件限制时可利用绿化带作登高面,但绿化 带下应设硬地,并按消防车总重300KN计算。 2.2.2 当建筑物凹入处进深不大于4m(净宽)时,该凹入范围可计入1/4周边 长度算作登高面;如凹槽宽度不大于2.5m(净宽),该宽度可不计入建筑周边 总长度。 2.3 消防车道 2.3.1 高层建筑周围宜设环形或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尽端式消防车 道应设18m×18m回车场。 2.3.2 消防车最小转弯半径:高层12m,多层9m。 2.3.3 消防车道最小宽度:登高面处6m,其它处4m。 2.3.4 消防车道的坡度:登高面≯1%,其它处≯7%。 2.3.5 消防车道距建筑物距离宜≮5m。 2.3.6 高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设穿过高层建筑 的消防通道。 2.3.7 高层建筑应设有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通道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 80m。 3.流线设计 3.1 住宅出入口处应设置人车分流专用通道;当商住楼住户大堂与流量大的商业 服务空间临近时,商业用房的货运出入口宜设在地下室或与大堂入口异向布置, 避免人、货流交叉,减少交通安全隐患。 4. 附属用房 4.1 总平面设计时应在小区显著位置(如入口附近)设置管理用房。 4.2 应在住宅(区)的下风向和较隐蔽处设垃圾站,其面积不宜小于6㎡,与住 宅距离不宜小于10m,外部与道路相连;垃圾站地面及内壁宜贴光滑、宜清洁材 料,并配置给排水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