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工作简报
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工作简报 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工作简报 篇1 日前,省民政厅、省综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等8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从即日起至2017年底,在全省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
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工作简报 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工作简报篇1 日前,省民政厅、省综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等8部门 联合下发通知,从即日起至2017年底,在全省联合开展农 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力 争到2017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杜绝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护现象,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 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专项行动的重点对象是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 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和患病、残疾的农村留守儿 童。通过落实家庭监护、强制报告、临时监护、控辍保学和 户口登记等5方面责任,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 环境。 《通知》明确,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 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 作人员要依法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 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 履行监护责任等情形的,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村(居) 民委员会按“边排查、边发现、边报告”原则,随时将父母 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或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