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工作意见
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为了推进全市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维护福利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4民政局社会福利事业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