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标准.docx
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标准适用范围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 各类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与会计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 本标准条件的,依据工作
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评审标准 适用范围 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 各类 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已取得与会计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 本标 准条件的,依据工作需要,可申报评审会计专业相应专 业技术资 格。 学历及资格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大 学本 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 工作满 5 年。 二、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学历资格须 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博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 年。 2 2. 获得硕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 年。 4 3. 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 计 工作满年。 5 4.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年并取得 会计 10 师资格满年;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 作满年, 515 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满年。 5 正高级会计师 (一)能力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