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预算、结算管理办法
概预算、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强化工程造价控制工作,规范公司项目造价管理,降低工程成本,做好预决算工作,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工程
广 东 大 川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管 理 办 法 汇 编 管理 概预算、结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工程造价控制工作,规范公司项目造价管理,降低工程 成本,做好预决算工作,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和抗风险能力,根据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工程造价管理目的 第二条 控制好建设工程成本,实现项目最优化成本组合,使得企业利 润达到最大,为公司实现良性持续发展提供技术和管理保障。 第三条 做好成本的事前、事中、事后等动态控制,步步为营,稳健推 进。 第四条 建立一支廉洁秉公、业务能力强的高素质造价师团队。 第三章工程造价管理目标实施 第五条 工程造价估算 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造价师要根据公司对该项目的基本定位, 进行项目工程造价估算,为公司决策层进行方案比较提供经济指标,便于 参考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进行投资。 第六条 工程造价概算 在方案或初步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造价概算,为项目投资概算的编制 提供依据;工程造价估算不能超过概算20%。 第七条 工程造价预算与结算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工程造 价竣工结算;工程造价竣工结算不能超过工程造价概算8%。 第八条 图纸会审 14 第页共页

